离婚财产分割这样合法有效吗
更新时间:2009-06-02 19:56:57
问题描述:
离婚财产分割这样合法有效吗
与妻再婚后有一女,前妻生有一子归我抚养,再婚后居住在单位分给我的一套一室一厅30多平米公房,每月缴租金,自从后妻有了孩子,不允我前妻的孩子同住,孩子从此过上了有家不能归的游离生活,在多家亲戚家轮流居住,由于婚后长期分居且性格不合,妻子不去工作,我一人一千吧元的退休费经营这个家,实在太困难,我在此期间每月都向亲戚借款和要求资助已达数万元,2006年妻子提出最苛刻的要求(将现有的公房财产归女儿所有)协议离婚,且不搬走(理由无去处).离婚后遇单位要搬迁,将现有的公房作为福利房出售给职工,由于经济拮据只好向亲戚借款购买下产权,目前又面临房屋拆迁,女方又提出索要拆迁房屋的四分之一的经济补偿.
请问:
1离婚协议中:公房财产归后妻所生女儿有效吗?合法吗?
2.婚后所买的房产她有权要吗?
3.欠下的债务女方不愿承担,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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