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09-06-02 08:37:48
问题描述:
被告甲与乙为母子关系,乙于2004年5月17日在原告(信用社)处贷款300万元,于2005年5月16日到期,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期限为一年,该笔贷款由被告甲用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2005年11月27日将该笔贷款清息换据(该清息换据手续只有乙签字,并无甲签字)。该笔贷款进行了房地产价格评估并办理了他项权证(针对2004年5月贷款,2005年11月清息换据后并未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及办理变更手续),经被告申请和各部门审批,严格审查贷款人的真实身份,且登记机关办理了(2003)他字第00008888号房屋他项权证,该抵押合法有效,符合贷款程序,借贷关系成立。
?此清息换据手续是否变更了主合同?抵押合同对清息换据手续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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