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离婚后借条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女方父母是否还可以借款未还起诉我?
更新时间:2009-05-31 11:49:58
问题描述:
本人男,2006年1月与邓某结婚,2009年5月5日离婚。
本人2005年5月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得一处房产,2006年结婚登记后由女方父母出资对房屋进行装修,本人写了一张借条给女方父母。内容大概如下:因本人经济困难,现房屋装修款向岳父XX岳母XX所借,待今后经济好转如数归还。无具体数额和还款期限。离婚协议简要如下:双方约定男方2010年5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女方七万三千元,房产及室内装修归男方所有。还款时女方立即搬出该房屋,男方写于女方父母借条作废。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也无其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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