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局处理不当是否可以行政申斥?如果上告法庭他厂方要赔偿多少钱?
更新时间:2009-05-31 14:21:10
问题描述:
两个包工头包下一间砖厂,做到中途一个包工头不要工资带上一班人走了,剩下一个包工头还有十几个人就在当地请多十多人给厂里做,到了05、25号下午厂方突然不要这工头上班了,并把当地人的工资全部发放,从上一个工头走的时间开始做的工资他也一并发放,就是工头还有外地的十一人前面工头没有走做的工资是一分不发,还有合同上的协议是厂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发放工人工资工人可以变卖厂方任何东西作为补贴,至今工人并没有动厂方任何东西,已经告知当地劳动局,劳动局说得是31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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