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法律条款可以让我们维护自己的利益。
更新时间:2009-05-30 19:08:53
问题描述:
2009年5月4日,开盛购物有限公司向开盛摊位的其他业主提供的2009年5月1日--2011年4月30日的的委托管理协议中,开盛购物有限公司单方面将原来承诺的9%的托管金下降到7%。业主们不同意,要求还是按照原来的9%支付,开盛购物有限公司拒绝,并说受到金融危机,水电涨价,税收上涨等因素,坚持7%。业主委员会去交涉,要求该公司提供相应的数据,报表等。该公司只是口头答复,拒绝出示相关的证明。现在,已经交涉了快一个月了,开盛购物有限公司还在继续经营业主的摊位,并没有与业主签订任何的协议。并且,没有任何要与业主协商的意思。完全是霸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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