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的女朋友欠我四欠元人民币没有还给我,由于她在QQ空间发布的照片,我应该以什么罪行向她作出起诉那?
更新时间:2008-11-12 08:53:52
问题描述:
我以前的女朋友欠我四欠元人民币没有还给我,我有借据,但被她妈妈撕毁,但我有照片拍照了下来的借据,字迹很清楚。由于她在QQ空间发布的照片,造成我的误解,让我一直忘记不了她,所以导致我精神分裂,把自己的妈妈给打了,我妈妈住院花了八千多,我住院也花了八千多,现在还在家服药维持生活。请问律师,
我应该以什么罪行向她作出起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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