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帮忙,刑事辩护难题呀
更新时间:2009-05-27 08:30:55
问题描述:
B是08年5月在浙江经人介绍认识A,B江西人,在老家借高利贷,想攒钱回家还高利贷,A和B认识后,在6月份B给A说他想买毒品,A就说能想办法低价买到,于是B多次电话联系A,但由于A是骗他,所以一直没有做成,直到08年11月份B亲自来成都找A帮忙,他们在一宾馆谈好后,B将18000块钱交给A,A保证10多分钟就用这钱把货买来,于是A把钱拿在手上从宾馆走出(宾馆监控录像拍下),10多分钟后B打电话给A,问事办好没有,A说还要等一下,于是就把手机关了,B后面联系不到A,就报案,说他在宾馆洗澡的时候,B把他20000块钱偷走,而且有监控作证(宾馆过着监控拍着A手上拿着钱从宾馆出来),一审判定A是盗窃罪,判刑5年(法官采取B说A在他洗澡时进行盗窃,但并没有认定B说的20000,而是采取了A说的18000),除了监控没有其它证据,请问律师,A如果上诉,需要从那些方面收集证据,才能证明自己不是盗窃,而顶多是诈骗;因为整个过程就他两人,当时唯一了解一下的就是A的女朋友,可他是A的女朋友,她所说的,可能说服力又不强。请律师多方面给与指点,以破解这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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