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是儿戏说废就能废的吗?投标文件是一种摆设吗?
更新时间:2009-05-23 22:56:16
问题描述:
本月5日,是5人投标,标价是50多万两人,我是478000元,472000元,390000元。39万是亏本的那老板没做,写了保证书还退还了押金。472000元就中标。我们互看了标书。第二天我去市招标中心要求算一算,(当时他们说万一标价不对要去纪委的)结果是472000是491666元,比原来多了1万多元,那中标的应该是我呀。领导们说有投标法的,按正规程序办,不要去纪委吧。还把那个投标法拿出来看过。您们想想我该相信他们吧,因为他们都是为民办事的大官呀。可是他们现在把我的标给废掉了,没给一个什么理由给我,只说是他们有什么人得罪不起之话。更可笑的是21日还投这个标,是那个没有没收押金的老板中标的,如果是我那5万押金早就飞了对吧。现在我信他们确实有......那个.....。投标文件规定:最低价中标,单价与总价不负以单价累计为准,中标没做没收押金。帮帮我,现在真是度日如年那.....急盼,详细点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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