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法人员闯入民宅
更新时间:2009-05-23 22:38:43
问题描述:
5月22日上午,市执法局五大队一中队6人到我住宅(北站小区2号楼4单元202室)强行将我住宅里的13件东西(香港优倍特爽肤水自造机)拉走,理由是我非法张贴招聘广告。
我找到他们泽州路晋城市执法局行政处罚厅,他们全体人员告诉我他们的做法很对,就是去你家拉东西,然后再处罚你。
我想咨询一下他们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他们的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而且我张贴的是招聘广告.他们评什么拉走我私人住宅的东西.如果我诉讼的话,我胜诉几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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