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村委会行为是否侵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更新时间:2009-05-23 17:07:14
问题描述:
我是一位农村的拆迁户,属于成都市武侯区,当时拆迁时签订协议时,其中有一条内容为我未出生的子女能分到房子,但没有拆迁费用,也将此内容写到了协议上,当协议完成后让我们盖完手印时,协议却不给我们,用欺骗的手段来欺负我们老百姓,如今村委会现在却告诉我们让我们去领房子,但是没有我未出生宝宝的那一份,因此我想咨询这种手段是否已经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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