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
更新时间:2009-05-21 10:10:25
问题描述:
受害人,男,40多岁,农村户口;因驾驶摩托车与一辆私人改装车(无灯、无任何安全设备)相撞,造成是重伤(身体多处至残),肇事者为掩盖犯罪现场,破坏现场,将受害人挪动几处,并清理现场,未对受害人进行抢救。后路人报警,送至医院抢救,因抢救不及时,受害人在医院死亡。肇事人事后未自首投案,后经举报,在对案件调查中,因现场破环,未取得有力物证,但是在对嫌疑车辆进行取证、当时受害人撞击处检查、及现场取证中,调查案件的公安部门认为物证不具有充分性(可能有徇情行为),且缺少人证(没人愿意作证),不能破案。(事实是事发当地居民及附近居民都很清楚案件发生过程) 在案件没有侦破情况下,嫌疑人愿意出钱进行私了,(事实俱在,就是所谓缺少证据),请问本案如何处理?如果私了后,以后是否可以继续提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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