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也没有什么家产.房子是家里的.这样我想知道他现在还在医院里,是不是一定要本人提交法院.
更新时间:2009-05-20 13:47:11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師
你們好!
我与老婆2007年结婚,婚前经人介绍认识,接触几个月后发现性格不合,志趣不同.
但她已怀孩子,迫余各方的压力,也为自己的责任,我与她结了婚.我自认为婚后只要對她好就可以好好的過下去.但从她回家生孩子后,她就没有再出来的.我们两人各分东西.已有一年多时间了。感情也谈化了.最主要的是我发现她本人有一点精神病.且到医院检查确实有这个病。我更怕这个病会遗传到我的下一代。我有一个儿子,我这个情况可以离婚吗?我们也没有什么家产.房子是家里的.这样是不是要给她多少钱.. 因為這個病曾經兩次自殺過,几天前她又犯病在我家里的楼上跳下,脚断了现在在医院。我真不知该怎么办
我想知道他现在还在医院里,是不是要等她脚好后,才能离婚,还有是不是一定要好完全才可以.我想等她出院时就回去办理.行不行.另一個問題起訴書是不是一定要本人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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