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法律吗?
更新时间:2009-05-19 22:10:02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如果在仲裁期间还没有裁决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单位违法解除你不过没有裁决不知道结果是谁对谁错的情况下),去找工作,会不会触犯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那公司又不要你了,你又不能找工作上班不是要活活饿死吗?法律也没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没上班要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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