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妻姐的钱现在离婚了妻姐来讨
更新时间:2009-05-18 21:33:53
问题描述:
我与陈某(女)在离婚前因做生意借她姐10000元。后因陈有外遇造成离婚,离婚时其父母(齐齐哈尔)来七让我补了张久条。经办人是陈某父亲, 债权人是陈某姐姐。 因借钱时陈某是经办人,当时没离婚也没有说什么时还,现因离婚后陈一直没给孩子抚养费,我生活也不宽裕。现陈某姐要在七起诉我讨钱。我本人想能不能向法院申请追加陈某为第一经办人。因陈拒不给孩子抚养费,属久我钱,来要钱的是陈姐姐。能不能化成陈某应承担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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