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诉讼活动,需要就事实的证据证明,否则的话法院将无从判决,并且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甚至是在行政诉讼中。那么,最新行政诉讼法证据规定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6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章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期限第一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判决要依据证据,但是,提供证据不足的话,还是主要证据不足的,那么接下来要怎么处理呢?行政诉讼法主要证据不足怎么规定?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主要证据不足”是指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不能证实其所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有关定性和处理结果的基本事实。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才能作出。反之,在没有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执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因此予以撤销。但是,被告提交的证据中仅缺少个别枝节证据,不影响定性和处理结果的,不属于主要证据不足。所以,在行政诉讼法中,主要证据不足的,如果影响定性和处理结果的,没有查清事情具体情况,会被予以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主要表现形式有:①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不清。即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中,关系到定性或者处理结果的主要事实或情节不清楚。例如,某市卫...
证据采信规则,就是法院在已经提供的一系列证据中认定、采用具有证明力和可信度的证据时必需遵循的规则。那么,最新行政诉讼证据采信规则是指哪些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目前的证据采信规则主要包括:(1)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这是司法解释第31条第1款的规定,是法院采信证据的最基本规则。任何证据只有经过质证,才有可能作为裁判依据。这不仅是因为没有经过质证的证据,就等于是没有经过考验,其证明力和可信度是很值得怀疑的,而且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障和尊重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权利。(2)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这是司法解释第31条第2款的规定,目的仍然在于保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在作出决定时已经有充分确凿的证据。由此,也间接地禁止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为原具体行政行为收集和补充证据。...
我们知道,在诉讼中必须要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并且不管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甚至是行政诉讼。那么,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材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做为定案的根据,证据是指以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是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正确审理案件的基础,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二、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如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药品等。三、视听材料。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材料。如用录音机录制的音响、语言;用录像机录取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
行政诉讼中,当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时,法院依法对证据加以保护和固定,实施证据保全行为。那么,行政诉讼证据保全如何申请?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证据保全主要依据当事人申请而启动。在行政诉讼中,证据保全申请应符合如下要求:(1)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即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期限和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期限一致。如果当事人依正当理由,经法院准许延期举证,则证据保全申请期限也随之推延。与民事诉讼中证据保全申请期限有所不同的是: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可见,行政诉讼中证据保全申请期限相对而言比较宽松。(2)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在该申请书中,需详细列明证据名称、所在地点、证据保全的内容和范围、证据和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及申请证据保全的理由等事项。(3)法院可要求证据保全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即法院就是否...
在诉讼中,一些证据难以保全到审判中利用的,那么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而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那么,行政诉讼证据保全措施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措施多种多样,主要体现为如下几种:查封,一般针对不能移动或难以移动的物品而采用的在相关物品上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形式;扣押,一般针对容易移动的物品而采用的由法院提取、扣留相关物品的形式;拍照,主要适用于书证、物证的保全,是一种经常采取的措施;录音,主要适用于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和视听资料的保全,在特定场合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录像,一般适用于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和物证等证据的保全;复制,广泛适用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的保全;鉴定,主要针对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它和勘验是常用的两种证据保全方法;制作询问笔录,适用于以言词活动为内容的证据材料的保全,如法庭上的询问、证人证言、调查笔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