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城市为了应对全国的高温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杭州市政府就发布了杭州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高温津贴以月发放,充分保护了劳动者在高温下工作的利益,取得了社会一系列的好评反响。那么,杭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杭州高温费发放标准公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二、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三、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同时废止。
杭州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表明公司单位不得以防暑降温的饮料代替高温津贴,并且一旦劳动者在高温下中暑即可认定为工伤,如果劳动者并没有获得高温津贴也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以此该工资单位会获得罚款等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