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房产抵押合同公证

更新时间:2013-06-21 15:20: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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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办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业务规定的范围;

  4、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二)申报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

  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当事人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须办理公证)。

  3、当事人为境外法人:

  (1)当事人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当事人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4、房地产权证书

  5、房产信息单

  6、抵押合同(如有主合同即借款合同的,提交主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备案)。

  7、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首先,以房地产作为债务的担保,抵押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内容包括: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抵押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的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即抵押当事人应当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四)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五)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六)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经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抵押条件的,予以办理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未办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也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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