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登记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3-05-16 11:06: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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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应符合下列条件: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为房屋的权利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即权利人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要合格;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权利人提供的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4、经过公告、听证,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

  5、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屋登记不能办理的情形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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