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如何支付工资

更新时间:2013-05-16 10:07: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应得工资总额减出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未休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
未休年休假工资=月工资标准(在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21.75×未休年休假天数×2倍(用人单位已支付未休年休假期间的正常工资的情况下)。
应休未休年休假规定
应休未休年休假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年休假未休辞退如何补偿标准
具体要根据工作时间计算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未休年休假的经济补偿金
辞职未休年休假能要求补偿。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因工伤未休怎么办
可以申请公司安排你休年休假,如果公司不安排,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
未休年休假补偿标准?
工龄多长?年休假需要根据工龄计算
未休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
有关拖欠休假工资的法律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休年假,如何计算工资?
年假是可以要求三倍工资的
未休年假单位应怎样给员工结算年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是否有补贴?
各地规定不一,参见当地具体规定
是否可以通过微信发送被迫离职的通知
您好,请问你工作多久了呢
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否合法?
你好,需要承担责任
原单位未停保自己怎么处理
原公司不给停社保,对劳动者的权益是一种损害,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造成损失的,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是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如果不为劳动者出具书面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关系证明,或是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辞职后原公司应及时办理停保和减员,并协助员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的钱不能取出,只能够进行转移。 社保转移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人员减少表; 3、养老保险手册; 4、身份证复印件; 5、保险转移单; 6、缴费凭证; 7、新单位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