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农村宅基地买卖有哪些情况?农民宅基地买卖成立有效吗?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农村宅基地买卖有哪些情况
根据农村宅基地买卖的特点,我们很容易就可以分为售房者和购房者两种情况。
对于售房者而言,基于农村房屋的土地性质,我们也不难知道,售房者一般应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
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则存在两种情况,即:
1、集体组织外的成员。
2、集体组织内的成员。对于集体组织内的成员,也可以根据其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情况进行分类。即:
(1)已有一处宅基地,符合国家标准;
(2)已有宅基地,但在具体情况上还未达国家标准;
(3)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并未分到宅基地;
以上就是农村房屋买卖可能会出现的全部情况,每一情况的具体规定或者操作方式都会有所不同,甚至能否进行买卖都有不同的规定。
宅基地的定义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
宅基地禁止买卖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自用住宅无偿使用本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个人只享有使用权。禁止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