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抵押权的方式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0-12-25 16:04: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抵押是交易中最常见的担保方式之一。其实,交易当事人之所以设定抵押,也不过是想让自己的债权多一层保障。这样就能在对方违约时,通过实现抵押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实现抵押权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实现抵押权的要件

  1、须抵押权有效存在。

  2、须债务已届清偿期。

  3、须债务人未清偿债务。

  二、实现抵押权的方式

  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折价、拍卖、变卖。若当事人就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无法达成协议的那么抵押权人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将标的物进行拍卖或者变卖从而实现其抵押权。

  三、实现抵押权的顺序

  我国《担保法》第54条关于抵押权的清偿顺序作了如下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6条规定:“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从上述规定可见,在抵押权有登记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受偿的次序,由于依登记的先后予以确定,因此纵使设定抵押权的书面作成在先,而登记在后者,仍应依登记的先后定其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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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担保法》规定: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设立抵押权时,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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