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能够处分的财产只能够是自己所有权的财产,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是不行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公证处如何鉴定立遗嘱人是否神志清楚
事先到医院进行检查并保留证据。
如果老人本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身体情况正常,这时所立遗嘱,如果有人提出异议,该提出异议的一方有义务举证,老人当时可能存在神志不清的情况。
当然,遗嘱受益的一方如果出于安全起见,提前做些准备,也算更稳妥。
为证明老人神志清醒,通常可以提供立遗嘱那段时间老人医院检查证明。或通过录像、在场人见证等方式证明老人当时状态。
再想安全些,最好去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第二十条的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在法律规定的多种遗嘱方式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