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更新时间:2020-07-08 11:01: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公民只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个人土地使用权多少年?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做好了相关资料的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法律的相关知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人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是70年。

  根据我国《城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土地所有权人是谁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主体只有两个,即国家和农民集体。

  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统一和唯一的主体。在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中,对国家土地所有权作了明确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8条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主要是耕地及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还包括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土地。至于法律没有规定为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土地,则属于国家所有。

  一、国家拥有土地的最终处置权

  国家具有农村土地的最终处置权。这可以从两方面来证明:

  (一)国家规定耕地只能用来从事农业,商品粮基地只能种植粮食;

  (二)农业用地要转为非农用地,乡村集体这个法律上的所有者没有权利决定。

  土地农转非的数量、补偿金额、农转非的时间安排都是国家决定的,而且这些权利都由中央政府直接掌握,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中央政府委托给了省级政府,虽然省级政府也有一定的自主权利,在土地的处置上也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省级政府必须对中央政府负责,在中央政府规定的框架内灵活,不能越轨。所以,最终的处置权完全在中央政府,地方各级政府也是代理人,或者说政策的执行者。

  二、国家拥有土地收益的分配权

  现在土地收益的分配有四个层次:

  (一)国家的工商各税;

  (二)乡统筹、村提留;

  (三)以各种名义的收费;

  (四)农地转让增值的分配。

  虽然国家只规定了工商各税的征收标准和方式,但是实际上,乡统筹、村提留和其他各项收费也是由国家最终调控和决定的。乡村集体和各级政府只有落实、执行的义务和责任。

  三、国家拥有选择土地使用者和规定土地使用方向的权利

  虽然国家并不决定某一块土地归谁承包、谁使用。但是国家从整体上确定了土地归哪些人、或者哪类人所承包和使用。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土地必须承包给农民,商品粮食基地必须种植粮食,所以乡村组集体这个法律上所有者根本没有权利决定土地使用者,没有权利决定土地的使用方向,乡村组集体只是在国家规定实行家庭承包制这个大前提下,对土地进行承包的具体落实者和执行者。

  四、国家真正拥有土地的收益

  从表面上看,统筹提留为农地的法律所有权主体--乡村集体所拥有、所使用了。其实并非如此,如果我们分析乡统筹和村提留的使用方向就会发现,农地所有权的收益完全归国家所有了。三提五统基本上属于社会公共支出范畴,按理讲,有相当大部分都应由国家支出,但是国家并没有支付一分钱,却由农地所有权的经济收益来补偿。因为如果统筹提留收益不用来支付,政府必须要用财政支出来解决。所以归根到底,国家真正拥有农地所有权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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