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概念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8-07-18 16:13: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房屋抵押贷款这个词可能很多人都知道并理解,那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您是否有了解清楚了呢?知道什么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吗?下面找法网为您一一展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概念以及相关知识。

  1.什么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

  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是中国银行为已获得中国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提供的加按贷款服务。您在偿还一定贷款本息后,如一时需要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经营,可用该房屋抵押价值减去原贷款余额后的差额作为抵押,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

  依据上述的定义,房屋二次抵押贷款也就是将已抵押的房屋做为抵押物再进行一次抵押,那么对做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有什么要求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1、 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 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 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 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 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 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2.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有无限额呢?贷款额度如何计算呢?

  1、 贷款额度=房屋价值*抵押率-原贷款的本金余额。

  2、  房屋价值以房屋的原购买价和二次抵押时的评估价相比较,取两者中的低者。以住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70%;以商业用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50%。

  3.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流程:

  1、先是给房屋做价值评估;

  2、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房本,收入证明,结婚证;

  3、去银行做面签;

  4、等待批贷函下来;

  5、抵押登记

  以上就是找法网为您提供的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概念以及相关知识,如仍有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进行解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是什么?
房屋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不移转对房屋的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订立房屋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经登记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房子二次抵押安全吗
房子二次抵押安全吗
物权一般规定
二次抵押贷款有什么程序
你好,是什么二次抵押贷款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银行二次抵押是什么意思
根据《物权法》、《担保法》规定: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设立抵押权时,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房产二次抵押是什么意思
你好,顺位抵押贷款,俗称“二次抵押”,是指将已做抵押获得贷款后的房产,其市场价值大于所抵押债务的余额部分再次抵押贷款
房子二次抵押是什么意思
办理抵押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然后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以房屋抵押为例: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屋二次抵押是什么意思
办理抵押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然后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以房屋抵押为例: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屋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办理住房抵押贷款应当满足办理贷款的基本条件,包括: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子二次抵押产调是什么意思呢
你好,房产二次抵押产调就是资产调查
如果原发票丢失,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关于保险理赔,如果保险公司违规或违法,你可以向保监会投诉,投诉电话12378。如果保监会都无法协调的话,那就只有上法院起诉了。
保险公司不认司法鉴定合法吗
保险公司不认司法鉴定,若是法院委托鉴定的,则鉴定结果并不需要保险公司的承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法院会按照鉴定的结果进行判决。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八十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伤残鉴定要什么资料?
伤残鉴定需要材料根据事故性质不同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资料为: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停运费,保险公司拒赔。
保险公司一般案理赔项目赔偿
摩托车没过户,如何交强险
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
同等责任对方走保险我不走保险,定损报告是由谁出
定损报告是两家其中一家保险公司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