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与抵押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2018-07-04 15:09: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按揭与抵押有什么区别?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为你答疑解惑,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按揭与抵押有什么区别?

  按揭与抵押的主要区别,在于借贷过程中是否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其区别主要如下:

 一、按揭和抵押在法律上的区别:

  按揭要产生所有权转移,抵押则不变更所有关系,因此二者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及享有的权益不同。按揭受益人经所有权转让成为了所有权人,享有担保物的所有权。抵押则不发生所有权转移,抵押人仍保留担保物的所有权,抵押权人是非所有权人,只享有抵押权,即对抵押物的支配权。在按揭诉讼中,按揭受益人以所有权人的身份和名义参加诉讼,而抵押诉讼中,抵押权人的身份只是抵押权人。

 二、目的及运作上的差异:

  按揭和抵押担保的基本目的在于保证债务的履行。但二者在目的和运作上仍有区别:

  1.按揭人按揭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和尽可能多地借得款项;按揭受益人按揭的目的主要是出于保障收益的考虑。理论上,按揭受益人是所有权人,较之抵押权人享有更多权益。

  2.在借款目的上,按揭人的目标指向和按揭物是同一的,借款的目的是购置房屋,取得房屋产权;抵押人抵押借款的目的不是为了取得抵押物,而是为了其他的目的的借款。

  3.运作上的区别: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其基本程序:在抵押人先取得产权证的前提下,办理他项产权证,以产权证抵押而持有他项产权证。按揭则是在按揭人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进行的。一般是先办理他项产权证作为抵押担保,产权在付清购房款后由房地产开发单位转给按揭受益人,所有权证由按揭人持有。

  4.抵押和按揭牵扯的当事人不同:抵押一般牵涉两个当事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般不再需要担保人是单纯的“指物借钱”;按揭是在按揭人在按揭受益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时进行的,需要原所有人或业主作中间人,以便实现钱、物、权分离状态下的动作。因此,原业主或所有者往往要作为担保人,使按揭有三个当事人“按揭人、按揭受益人、按揭担保人”。

  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来找法网站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将有律师给你提供专业的意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抵押贷款和抵押担保有何区别
担保贷款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
抵押限制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合同判断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免抵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您好;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
全额抵押和借款抵押有什么区别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如下: 1、最高额抵押是为未来发生的债权担保,一般抵押的设定是基于债权的存在,一般抵押是为了保证现有债权的存在; 2、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不确定,在最高抵押的情况下,只有到了决算期,担保的债权才能从不具体转化为具体,才能确定担保的实际债权数额,一般抵押担保的债权是特定的,不仅表现为特定的债权类型,还表现为特定的债权数额; 3、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不适用于只发生一个独立债权的情况,一般抵押是对现有债权的担保。
典当与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一、对借钱方的要求不同。办理房产典当,要求只能是房产一切者的本人才能办理,不能由另外的人代办。而房产抵押贷款而能是申请人本人,也能是房产一切人以外的人办理。房地产典当转移房地产的占有权,而房地产抵押不转移抵押标的房地产的占有权。   二、办理贷款的方式不一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只需要办理抵押担保的手续,而房屋能自己继续使用。而办理房产典当,相当于质押贷款,需要在房产典当的期间将房子封存起来,并置于典当行的监管之下。   三、能办理的期限不一样。房产抵押贷款的期限较长,大多数是能申请1-20年的房产抵押贷款的。而房产典当的期限则比较短,大多数是3个月至6个月。   四、评估方式不一样。房产抵押贷款前期评估比较复杂,要求抵押的房子没有产权纠纷,房子的产权要清晰,房龄要适合,要求借钱方有还款能力。而房屋典当一般不视察典当人是否有还款能力,主要是要求没有产权纠纷,看房产的价值。
房贷抵押贷款,按揭还房贷和产权证抵押还房贷有什么区別?
一、依据我国《物权法》之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所有权应当以登记的内容为准,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按揭贷款购房一般涉及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1、 购房人与房地产商之间形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 购房人与房地产商签订买卖合同后,标志着商品房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 2、购房人与贷款银行之间是贷款关系 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后,只是购房人与贷款银行之间就属于债权债务关系。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
担保人可能承担责任。具体处理:1. 分析借款合同无效原因,如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2. 评估担保人过错,如是否明知合同无效仍提供担保。3. 根据过错程度,担保人可能需承担部分或全部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100字)若需要详细了解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针对具体情况提供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担保人过了三年以上还要承担责任吗?
债务中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两种担保责任,包括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于2014年裁定免除担保责任,但银行没有取消信用调查
债务中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两种担保责任,包括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王老师我们在泰安×融资担保公司存的钱,取不出来,先怎么做
直接报警或者法院起诉一般担保公司的钱要不出来都是担保公司出现了暴雷,这个时候最佳的解决方案就是报警或者法院起诉,有机会拿回来部分或者全部资金。
想找一个担保人
如果担保人没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若担保人确实无法履行,可能导致其信用受损,甚至被债
邮政房子抵押贷到期还不上最多能延长几夭还
邮政房子抵押贷到期可申请延期。操作包括:1.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2.银行批准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3.担保人签字。若无法延期,可考虑转让房屋或由银行实现抵押权。​
我公司给别的公司担保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对外担保需谨慎处理。具体操作:1.审查被担保公司资信,评估风险;2.遵守公司章程,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3.设定担保限额,防止过度担保;4.必要时采取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