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处理原则都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8-06-15 11:06: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处理原则都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合相关资料,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内容。

        1、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原则:

  (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

  (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判决准予离婚。

  (3)  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女子的扶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适用婚姻法第36-42条的有关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果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在同居期间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另一方补办登记后,可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

         2、非法同居关系处理原则:

  (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

  (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3)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扶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在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等待。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但不办理结婚登记的,应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在此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的,在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时,可根据相互扶养的具体情况,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分得适当的遗产。

  以上就是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处理原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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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同居5年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话,则算是事实婚姻:(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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