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中外合作者的名称,所在国籍、法定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订约人其中情况;
(二)合作经营的项目内容、规模、方式以及产品销售的区位市场;
(三)中外合作者的出资方式、出资额或提供的合作条件;
(四)合作各方资金缴付方式、时限以及对逾期欠缴时的法律责任;
(五)合作经营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合作期限;
(六)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国籍;
(七)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的组成及职权;
(八)合作各方对经营收益的分配方法;
(九)合作各方对风险和亏损的分担方式;
(十)合作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十一)物产的购买和产品销售办法,产品内外销比例;
(十二)企业解决外汇平衡的办法;
(十三)劳动用工、工资、劳动保险等制瓦
(十四)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间转让其在合作企业中的权利、义务的办法;
(十五)中止合同的办法;
(十六)企业终止时的债务清算及财产处理;
(十七)中外合作者违反合同的违约责任;
(十八)中外合作者发生纠纷或争议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