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纠纷

来源:找法网 已访问73885次
确定该案由应注意的问题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解除。但由于离婚事实的存在,父母不能一起共同于抚养子女,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只能由父母其中一方直接抚养。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父母的权利是平等的。父母离婚后,子女随父方或母方共同生活,只是父母对子女抚养形式的变化,并不影响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与子女共同生话的父或母一方,仍享有对子女的亲权。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让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义务,对不履行义务的,相对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关于探望权的中止,当事人(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审判实践中涉及侵害探望权以及请求中止探望权的纠纷均可将其确定为“探望权纠纷”。

法律知识
  •   张某为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惠子为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持有乙公司100%股权。甲公司于2005年7月与B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被告持有的乙公司股份,并在协议中约定,如因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以前的对外债务由甲...[查看详情]
    2015-04-06 14:30 34363
  • 近几年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日渐增多,理论和实务界为此引起的争论激烈,争论的焦点集中体现在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同等条件的理解、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资格等方面。近期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查看详情]
    2013-01-03 13:24 44526
  • 按照惯例,对保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可采用协商和解、仲裁和司法诉讼三种方式来处理。 (1)协商和解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查看详情]
    2012-12-26 11:07 6382
  • 纠纷 2007年10月14日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2)青民三初字第8号 原告潍坊造锁集团公司,住所潍坊市胜利大街371号。 法定代表人潘学信,该公司经理。 被告青岛市市北区新...[查看详情]
    2012-12-26 09:26 10882
  • 近几年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日渐增多,理论和实务界为此引起的争论激烈,争论的焦点集中体现在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同等条件的理解、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资格等方面。近期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查看详情]
    2012-12-19 06:30 3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