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合同是指家政服务机构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服务对象之间、家政服务对象与家政服务机构之间达成的关于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中国家政服务业已初具规模,众多家政服务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各个城市,有些甚至已形成一定品牌,服务范围日益扩大,内部分工更加精细,服务内容开始分级,现代家政服务已不再是简单的传统意义上的保姆和佣人,而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的、高技能的服务工作。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服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处理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合同法》、《律师法》、《邮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食品安全法》、《农业技术推广一法》、《电信条例》、《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经纪人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物业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