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更新时间:2012-12-26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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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北京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医疗事故或事件原则上应由当事的医疗单位与病员及其家属根据《医疗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协商处理。只有在协商无法进行,发生争议时,才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因此,医疗事故或事件发生后,医疗单位要首先进行认真的调查了
北京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或事件原则上应由当事的医疗单位与病员及其家属根据《医疗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协商处理。只有在协商无法进行,发生争议时,才提请当地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因此,医疗事故或事件发生后,医疗单位要首先进行认真的调查了解,做到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结论准确,处理得当。
若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医患双方均可在接到鉴定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病员方面不服鉴定结论或处理。应诉对象为当事的医疗单位,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一般不作应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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