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银川33岁的王女士在先后做过一次阑尾切除术、一次子宫肌瘤剔除术之后,右侧卵巢不翼而飞。她的生育能力受到了严重影响,并因此家庭破裂。(本报3月23日10版)
在医疗事故层出不穷的鲜活现实面前,“丢失”卵巢并不足为奇——去年,湖北一老汉左腿坏了却被切掉右腿。事故不奇怪,但如何造成事故却奇怪了,因为两家为王女士施行手术的医院都否认。真是怪哉,难不成,王女士的器官自己飞了?
吊诡的是,医院居然涂改病历。宁医大附院病历上的“主要诊断”一栏中有明显的涂改痕迹,“其他诊断”一栏中字迹被刮去,手术记录上一处关于右侧卵巢的关键记载也有涂改的痕迹。因院方给出的涂改理由是:写错了。试问,写错了需要补正,难道不能用另外一张纸吗?难道不能补在空白处吗?
更吊诡的是,鉴定专家们得出的结论居然是不构成医疗事故。专家们理由也充足,面对涂改过的记录,你能审出个啥来,除非当事医生是傻子,才会把 “屎盆子”往自己头上扣。就算明知是自己误切了王女士的卵巢,我就明目张胆地改了病历,你怎么着!大不了算我违反卫生部的规定,给个内部处分。医疗鉴定,司法鉴定,累死你还不一定有结论。从这个角度讲,难怪有那么多医闹:人家患者左冲右突搞不明真相,不闹你医院闹谁。
我还想,医院能不能弄个手术现场录像,把手术前前后后都录下来,可证自己清白,如遇医疗纠纷,也备患者事后查看。另外,我给王女士提个建议,在经历过这次痛苦事件之后,你不如申请成立一家医院,这家医院不看病、不治疗,专门为刚做过手术的患者进行身体器官完好检查,以防“丢失”身体部件的悲剧重演。我敢断言,这样的医院,生意一定差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