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为什么医院赔偿难

更新时间:2019-03-21 17: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事实上矛盾一旦发生处理起来就十分的麻烦,在医疗纠纷当中更是如此,医患双方对纠纷的赔偿难以达成一致,以至于爆发更加激烈的冲突。所以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将带来医疗纠纷中为什么医院赔偿难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医疗纠纷中为什么医院赔偿难

  第一、关于赔偿数额,医患双方很难达成一致,所以很难和解有些医疗纠纷发生之后,医患双方都不知道大概医院有多少责任,大概应该赔偿多少钱,在实务中一般都是患者来提出赔偿金额,但是其实患者也是不懂医的,也不知道医院的医生有多大的过错,所以他们也不能确定大致能赔偿多少钱,但是为了不亏,往往都是往高了提。但是医院如果认为价格太高,他们是不能接受的,所以他们也只能借助法院,只按判决结果赔偿,不接受高额赔偿的和解。

  第二、有些医院的责任人怕承担责任,所以不敢自己和解据我们了解,其实有些时候,医院也知道自己在诊疗活动中有一些过错,患者提出的赔偿金额比较合理,但是他们仍然还是不愿意和解。这是为什么?因为我们知道,如果医院对患者进行了赔偿,那么其实就是自己认了存在过错,那么对于相关责任人,在医院内部也是要承担责任的。所以他们就让患者走法院途径,他们认为自己认的话责任比较大,法院判的话那是法律的规定,在医院内部责任相对来说比较小一些。

  医院不愿意和解对于医疗纠纷的解决其实也有许多不利影响,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发生一个医疗纠纷,按照可能应该赔偿三万元,假如达成和解,纠纷解决了,患者得到三万赔偿;但是假如医院不同意和解,去了法院,法院判决医院赔偿三万,那患者此时虽然得到三万赔偿,但是他为诉讼所花费的可能远远不止三万,那么这样即使胜诉又有何意义呢?患者胜诉了,医院钱赔了,可是在诉讼过程中的时间,金钱成本都花费了许多,在这种情景下没有赢家,双方都付出了不小的代价,纠纷虽然解决了,但医患矛盾仍然无法缓和。

医疗纠纷中为什么医院赔偿难

  二、医疗纠纷医院要处理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跳过第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依法判决。

  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

  3、最后有两个注意点:一是我国有一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由于立法的原因,这个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还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因此,索赔时应注意避开引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二是医疗事故是举证责任倒置,即医院对其没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三、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二)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

  1.科室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及时上报医务部,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科主任、当事人及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调解。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2.由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医务部集体组织实施相关医疗纠纷的技术讨论工作。

  3.技术讨论会主持人宣布医疗技术讨论程序和会议纪律。

  4.科主任、当事人必须准时出席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在会上当事人应认真、负责地陈述诊疗经过,科主任应公正、科学的陈述科内讨论意见。

  5.专家讨论。

  6.书面材料需经医疗安全委员会、参加讨论的专家反复讨论、认证后,讨论结论于会议后的30日内交与患方及科主任。

  7.患方及我院科室责任人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时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市区级医学会组织召开的医疗事故鉴定会

  1.发生医疗纠纷的科主任及当事人必须在一周内提交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准时将材料交到医务部。由医务部提交到医学会,配合医学会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2.根据鉴定结论同患者协商解决。

  3.协商解决不成功,患者及家属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院诉讼

  1.医务部准备相关向法庭提交的材料,由专职聘请律师准备陈述及答辩。医务部专职干事及发生纠纷科室科主任出庭。

  2.根据法院审判结果进行处理。

  3.如果医院承担相应责任,院内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4.医院制定相关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因此根据上述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医疗纠纷中为什么医院赔偿难以及医疗纠纷医院要处理时需要注意的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介绍了我国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的问题等相关的知识是怎样运行的。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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