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的成功入世,大家已经越来越认识到认证认可工作的重要性,它已经是构成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认证认可工作起步比较晚,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建立起来的,对各部门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page]
据不完全统计,已经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认证机构有130多家,其中影响较大的综合性认证机构有: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是由原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和原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秘书处于2002年3月14日获准合并成立,既可以承担政府委托的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以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M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QS9000质量体系和HACCP认证等业务;方圆标志认证中心,业务范围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产品认证,分包IQNet成员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认证业务;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业务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HACCP认证;另外电工产品、农机产品、玻璃、轮胎、乳胶制品、汽车产品都有本行业的认证机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认证工作也必须改变多头管理的现状,按照国际规范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在这种形势下,国务院于2001年8月决定正式成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的认证认可工作,全国性的认证管理机构还有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中国认证人员和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为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国务院于2003年9月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管理条例》,将认证机构和认证工作的管理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3、我国认证工作的特点
我国的认证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以国际指南为基础,同国际惯例接轨。我国认证工作起步晚,但起点高,发布的有关质量认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都是以ISO和IEC联合发布的有关部门国际指南为基础制订的,符合《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规定。并于1998年签署了国际互认协议。我国质量体系认证已达到国际水平,取得国际承认。
二是坚持公正性。有关法规、规章明确规定认证机构的第三方公正地位。申请认证的条件,对任何企业不管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都一样公平。
三是国家对质量认证工作实施统一管理。2001年8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京成立,主要职能为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以及相关的对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可、计量认证和资格认定工作;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担的管理并组织实施进出口认证认可和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注册认证、进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机构)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监督管理。 [page]
四是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管理相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联合规章规定“不经认证不得销售、进口和使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管理。具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企业可自愿申请认证。
二、我国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发展现状
我国现已开展的农产品认证形式不少, 全国性的农产品认证制度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另外还有及部分行业、地方和其他认证机构各自开展的“食用农产品安全认证”、“食品认证”、“葡萄酒认证”、“饮品认证”等多种形式的产品认证。
1、绿色食品是我国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先驱
我国农产品认证工作起步于1990年。在80年代初,农业部农垦系统在研究制定农垦系统“八五”发展规划时,提出农垦系统在传统的粮、肉、菜、奶、蛋、橡胶等产品基础上,应该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即区别于传统的追求数量模式,而侧重产品质量内涵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的营养类食品,并将这类取名为绿色食品。1990年5月15日,农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开始开发绿色食品,实施绿色食品工程。1992年农业部成立绿色食品办公室,同年成立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文字和图形标志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为中国第一例质量证明商标,绿色食品认证纳入了法制化轨道。经过十多年发展,绿色食品事业现已发展成为一个快速成长的新兴产业。截止2003年底,全国绿色食品企业总数已达2047家,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总数4030个;实物总量超过3260万吨,主要产品产量:大米225.6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1.81%,面粉41.9万吨,占0.64%,食用植物油21.3万吨,占1.54%,水果184.3万吨,占1.61%,茶叶12.9万吨,占18.3%,肉类10.1万吨,液体乳及乳制品182.6万吨,占63.5%;绿色食品产品年销售额超过723亿元,出口额10.8亿美元,环境监测的农田、草场、水域面积超过7710万亩。近几年来,绿色食品一直保持了加快发展的态势,产品年均以25%以上的速度增长,产业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产品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绿色食品企业已有587家,占绿色食品企业总数的30.4%,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117家,约占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72家的31.5%。部分绿色食品产品已形成集中优势产区。
2、有机食品在我国加速发展
有机农业运动起步于60年代,1972年由法国、美国、英国、南非和瑞典等五国发起成立了“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 (简称IFOAM),现已有101国家和地区的720名会员参加庞大的国际性的民间组织。宗旨是联合世界上各会员国共同工作,以建立在生态上、环境上、和社会上持续发展的农业。世界上有机农业管理较完善的国家或地区有欧盟、美国、日本、阿根廷和澳大利亚等,欧盟的有机产品生产标准为EU-R2092/91,公布于1991年,主要为植物生产和加工标准,后来添加了动物饲养标准;欧盟的另一个有机生产标准为EU-R2078/92,公布于1992年,主要内容为有机
农业环境保护标准和欧盟各政府支持有机农业发展的政策。我国最早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是国家环保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组建的中环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原名中国有机食品发展中心),从92年开始开发有机食品,开发数据不详,总体规模不大。2003年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建的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开始有机食品认证,至2003年12月20日,认证了102个企业的231个有机食品,产品实物总量13.5万吨,产品销售额9.1亿元,出口额3988万元,生产面积928万亩,发展迅速。另外还有专门从事有机茶认证的国家农科院茶叶研究所(杭州)等。 [page]
3、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是政府部门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的战略性措施2001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启动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并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4个城市进行试点, 包括江苏在内不少省市开始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地方标准,开发无公害农产品。2002年,农业部
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成立,“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产品由农业部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统一认证,原来各省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由农业部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合格,转化为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省级农林部门转而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生的背景与绿色食品产生的背景大致相同,侧重于解决农产品中农残、有毒有害物质等已成为 “公害”的问题,主要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体系,对农产品实行从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加工贮运到市场准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