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黄灯表示警示。郑州交警部门调查显示,“闯黄灯”已成为引发路口交通事故的主因之一。“闯黄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更多>>
机动车闯黄灯太危险了,对于闯黄灯的车辆就是应该处罚,否则大家都闯还不乱套了?很多在红绿灯前发生的车祸,都是因为“抢灯”造成的。
由于担心突然变黄灯,怕扣分,又担心急刹车被追尾,看见绿灯反而更更紧张,必然增加开车人的心理负担,如果想过又停、犹豫不决,其后面跟随车辆更无所适从,很容易导致追尾事故。
黄灯的设置,就是为了安全和畅通。驾驶员到了路口应当自觉减速,反复强调惯性刹不住车是本身观念的不对。
为了避免闯黄灯,一些人到进路口前就可能将车速降得非常低,甚至在绿灯时就停下来,一直等下一个绿灯亮时再走。这样必然会影响路口的通行速度。如果路口堵塞后,必然会影响更远路面的通行速度。
黄灯同样也是交通信号灯,也同样需要被遵守。新交规对闯黄灯行为的处罚,是对黄灯作用的加强,有利于防范闯黄灯导致的恶性事故。
很多地区黄灯设置不合理,绿灯快结束前不会闪几下,而是绿灯完直接黄灯,过路口时完全没心理准备啊,突然黄灯,这个真很难避免,除非以10码龟速过路口。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表述: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则应该停止前行。否则,就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处罚。
上过初中的都明白牛顿第一定律。如果不记得这个定律,那都知道惯性定律吧,它们是一回事,运动的物体存在惯性。行驶的汽车是有惯性的,不是说你一踩刹车它就立刻停住不动了。
设置黄灯是为了警示驾驶者。现在闯黄灯不知道是否合理合法,但就驾驶者本身的安全来说,谨慎驾驶、不要乱闯黄灯,是对自己及他人负责。与其怕挨罚,不如提高觉悟。至于闯黄灯该不该罚?可以投上您宝贵的一票。或者说说您自己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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