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权威解读 315消费维权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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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维权专题导读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随着近年来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媒体对于行业潜规则、霸王条款等问题的重点曝光,导致很多企业对于3.15消费者权益日感到惴惴不安。消费维权不止停留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找法小编提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我们来帮您维权…更多>>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315消费者权益日由来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下面介绍一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历。…更多>>

    315消费者权益日由来
  • 315不得不知的消费者权利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是知情权,您了解么?消费者权根据自己的消费愿望、兴趣、爱好和需要,自主地、充分地选择商品或者服务,这是自主选择权,您知道么?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这是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您被侵权了么…更多>>

    消费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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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维权案例

  • 房产买卖案例
  • 女性健康案例
  • 食品消费案例
  • 汽车消费案例
  • 购物消费案例
  • 揭穿房产黑中介把戏:

      去年5月底,购房者陈小姐前往上东国际营销中心购房。在现场她相中一房,但由于其名下另一物业正在交易,需三个月方能筹足首期款,故提出“先支付定金,三个月内支付首期款。

      陷阱1 口头承诺问题

      【案例回放】:去年5月底,购房者陈小姐前往上东国际营销中心购房。在现场她相中一房,但由于其名下另一物业正在交易,需三个月方能筹足首期款,故提出“先支付定金,三个月内支付首期款”要求。

      “当时,对方表示没问题,可以协商。”陈小姐介绍,她当时曾一度提出要在《认购书》上注明“三个月的付首期款”要求,不过销售人员以“这个没问题”为由不注明。

      然而,数天后事情发生突变。商家称时间无法延长,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交首期款,根据《认购书》条款定金不予退还。

     【律师点评】:口头承诺在消费中没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对此口头承诺进行了录音,否则,只有将此口头承诺的条款写进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更多>>

  • 伪劣卫生巾威胁女性健康:

    据中国质量报报道 卫生巾产品虽小,但却有着巨大的市场,它的质量的好坏,关系着千千万万女性消费者的健康。自卫生巾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以其方便好用等优点迅速被广大消费者接受。据权威部门统计,我国现在约有4亿妇女处在需要使用卫生巾的年龄段,同时由于卫生巾是一种相对稳定的日用卫生一次性消耗产品,无销售淡季、旺季之分,巨大的消费市场引起了生产厂商的激烈竞争。

      新概念层出不穷

      从市场销售情况来看,由于卫生巾价格差异,自然而然地分为国内和国际品牌两大阵营。来自中国造纸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从全国范围总体销量来看,目前国内品牌销量较国际品牌领先,但国产卫生巾品牌则比较杂散,生产企业规模大小不一,真正比较著名且销量较大的只是少数几家。

      为了能够在巨额的市场利润中分一杯羹,许多厂家都在自己的卫生巾产品特色上大做文章。类似“绿色”、“立体护围”、 “纤巧”、“丝薄”、“炫彩”等一个比一个新奇特的“新概念”层出不穷,但这些“新概念”到底是空喊的噱头还是果真名副其实,却并没有真正得到有关部门的检验和认证。…更多>>

  • 曝光"染色瓜子",浸泡半小时变脸:

       茶瓜子跟茶叶完全“不沾边”、工业滑石粉让瓜子外表光鲜亮丽……微博上引发疯狂转发,网友们纷纷惊呼“这下你还敢吃瓜子吗?”而上海市质监局也对市内所有炒货生产企业进行了地毯似“搜索检查”,全部抽样检测结果将及时公布。

      那么,市场上的瓜子如何呢?记者发现地产正规企业的产品相对有保证,但街头小摊上的散装瓜子则不容乐观。

      街头买的瓜子浸泡半小时 清水变得又黄又浑

      老板说:不加奶精,怎么会有奶香味?

      那么,市场上的散装瓜子如何呢?昨天下午,记者专门询问了华侨路豆菜桥的几家炒货店。老板都表示有绿茶瓜子销售:“绿茶瓜子我们有的卖,不过年前就已经卖光了。”目前还有其他多种口味的瓜子出售,如五香瓜子,奶油瓜子等,价格都为8元一斤。…更多>>

  • 应对汽车消费10大陷阱:

      面对身边花样翻新的“消费陷阱”,暗藏玄机的“潜规则”,没有三头六臂,缺乏火眼金睛,普通消费者该如何规避?怎样维权?怎样更理性、更从容的消费?

      随着私家车拥有量的迅速增长,有关汽车消费的问题就成为有车族和购车族关心的话题。一项最新调查显示,超过九成的被调查者表示,曾在汽车消费中遭遇过商家的欺骗、搭售等行为。本集小编特意将涉及到买车、修车、用车各个环节中消费者最容易碰到的消费陷阱做一整理,来自西部网《民生热线》的专家——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也为大家见招拆招,防止入瓮挨宰,白瞎了辛苦挣来的银子。

      1.加价销售

      案例:张先生准备换车,看上了一汽大众的速腾1.8T手动挡。可是4s店却表示现车数量有限,要想早日提车就必须加价一万,否则就要“耐心等待”。

      支招:加价提车,早已有之,属于市场行为。有些消费者也情愿大加价钱而提前提车。对于提车条件的约定应在购买前明确告知。否则根据《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就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具体到本案,如果给予经销商必要的准备时间,逾期仍未交付的,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经销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更多>>

  • 网络团购电视购物陷阱多:

      律师表示,如果一味地求便宜,就有可能存在假冒伪劣的可能性,如果价格与市场偏离,消费者应该有这方面的甄别能力。

      在3月16日关于《网络团购电视购物陷阱多 消费须谨慎》报道的文字实录。

      在315来临之际,一些消费者也纷纷向我们反映他们遇到的消费陷阱,在这里我们也列举几种,提醒大家注意。请听报道。

      今年2月,南昌市民张小姐在某团购网上以45元的价格团购了一瓶“百草集”护肤霜,该款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是180元,网上的价格仅是市场价的四分之一。“因为看网上便宜吗,又有这么多人同时购买,再加上网上卖家保证是正品,所以就相信了。结果用了不到一星期,脸上就起了小疱疹,到医院检查说是化学成分过多,导致皮肤过敏。”

      随着网络团购的迅猛发展,实物质劣跟网站图片不符,不兑现全套服务、添加隐性消费条件,虚报参团人数等等欺骗手段不断增多。一位名叫小齐的消费者投诉说:“原来参加过一个团购理发,结果剪到一半的时候,理发店居然不剪了,说团购有时间限制的,要剪完,就要再收钱,真想不到,团购有这么多陷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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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问答

  •   产品质量有问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但是,消费者如何与商店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不要拖得时间太长,因为,时间一长便可能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另外,一些不宜存放的商品,时间长了,很难鉴别其质量问题。特别是实行“三包”的商品…

  •   "三包”是指包换.保修.包退

      1)售出之日起7天内,货品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2)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货品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3)在“三包”有效期内,货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这是一项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的规定。在我国传统民事法律规范中,实行的是实际赔偿制度。因此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   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我国法律对于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对消费者采取欺诈性经营行为,所规定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性赔偿责任…

  •   遇到下面这种情况,消费者要勇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协议;

      (2)旅行社未能提供价值相符的旅游服务;

      (3)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您的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

      (4)经营者故意或过失给您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5)经营者有欺诈行为…

  •   快递成“慢递”,未按规定的期限延误送达,理应赔偿损失。如王某通过一家快递公司向客户邮寄了一批货物。本来两地相距不到250公里,三天内完全可以到达,可客户等了15天仍没收到货物。为此,王某因延期10天交货,而被迫赔偿客户 10000元违约金。后经核查,是邮递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延误。后因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而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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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法规解读

  • 1.欺诈消费者的规定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2.网上购物三包

    特别表明“采用邮购、电视购物、网上购物方式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因收到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规定或者与广告承诺的条件不符的,可自收到商品15日内,退回商品或者书面通知经营者解除购买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 3.强制交易的责任

      强制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排挤其他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 4.化妆品生产和宣传的规定

      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颁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投放市场前,还必须按照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对产品进行卫生质量检验,对质量合格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标记…

  • 5.消费者投诉常识

      消费者投诉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 6.侵害消费者权益承担的责任

      《消法》第七章规定了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及与此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并原则规定了经营者不服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形式。这里将重点阐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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