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友ind0621527提问:我的前男友在他的网络博客里侮辱诽谤我,说了很多与事实不符并且很难听的话,部分内容还公开了我的一些隐私,用的词汇很脏而且影响很不好,对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伤害。他没有指名道姓,但是身边的人都能看的出来是说我的。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告他么?该告侮辱诽谤还是侵犯名誉权?我现在已经把他的博客截图,还需要搜集其他证据么?谢谢各位律师!
北京市京德律师事务所 刘帅军律师回答:从你的陈述来看,对方的诽谤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最好把对方博客的内容发过来,帮你分析一下是否造成了社会公众对你的社会评价的降低。只有博客截图还不够,还需要证据证明此博客就是本人的。需要周围的人证明该博客的内容指向的人就是你等等。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解瑞松律师回答:您好,未经许可公布您的部分隐私及散布虚假事实已经侵犯了您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您可以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并予以精神损害赔偿。
北京秉成律师事务所 鹿然律师回答:1、可以告他,但是具体是以侮辱还是以诽谤为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2、你还需要搜集给你造成不利影响以及因其行为给你造成其他损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