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亲办案例
广州法院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能要求其提供银行流水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09
浏览量:936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妻子称丈夫婚后未给家里拿钱,法院要求二人提供某时间段的银行流水,最终认定二人之间有转账往来,不予认定二人经济分开的主张。

判决书节选:

法庭要求李某与范某就其主张提供其各自名下于20143月至8月银行流水以佐证其主张。经查,前期支付的60万元工程款按现有证据分析并不能区分到底是使用了范某或李某个人财产或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认定为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去支付该部分工程款。结合李某的微信通话记录,可以认定鞋城工程项目是范某、李某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意思表示。而且,上述银行帐户的流水记录反映,李某在庭上称范某自结婚后从未对家庭生活有任何经济贡献的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应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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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静
  • 执业律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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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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