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媛律师亲办案例
2017湖北武汉最全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总结
来源:宋媛律师
发布时间:2017-02-22
浏览量:442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总结

 一、单方事故造成车辆单独损坏的情况

1、立即打开危险警报闪光灯,即我们常说的双闪,在车辆后方设立安全警示标识,《道路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须在来车方向后150米外,一般公路在50-100米外摆放反光牌。

2、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

3、用手机等可拍照的设备对现场进行拍照,拍照时应注意自身安全。

4、按照保险公司服务热线人员的指引,保护好现场或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路旁,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帮助您处理。

5、及时采取有效的施救、保护措施,避免车辆损失扩大。

6、如果保险公司提示需要报警备案的,应拨打报警电话,向警察描述事故的详细情况。

7、保险公司查勘人员现场勘查后,对损失进行定损(维修工时费+配件费)。定损完毕即可安排车辆维修。

二、两车相碰,造成两车或单车损坏的情况

1、立即在车辆后方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2、双方事故或多方事故,符合各省市《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规定可自行撤离的,将车辆先行撤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拨打保险公司电话,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帮助您处理;不符合自行撤离条件、需要报警备案的,应拨打报警电话,向警察描述事故的详细情况,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保险公司接案后服务热线人员会指引您如何处理现场情况。

3、等候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帮助您处理或警察的现场处理。

4、及时采取有效的施救、保护措施,避免车辆损失扩大。

5、保险公司查勘人员现场勘查后,对各方车辆的损失进行定损(维修工时费+配件费)。定损完毕即可安排车辆维修。

6、事故各方根据责任情况,协商赔偿方式,签订赔偿协议,并相互留存联系方式。

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

1、保持镇定,如受伤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医疗救援;并拨打报警电话请交警现场处理。

2、及时在车辆后方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3、拨打保险公司电话。

4、交警或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按其指导处理。

5、受伤人员送至医院后,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派员至医院对伤者探视及指导处理。

6、遇人员轻微伤事故,且当事人双方均同意现场一次性解决的,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达现场确认予以一次性赔偿,按简易快速案件处理;若伤者方不同意一次性解决的,拨打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处理。对于其他人伤案件,需等待伤者治疗结束后,进行人伤损害赔偿调解。

四、事故造成路政或其他固定设施损坏的情况

1、立即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2、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和保险公司电话。

3、及时采取有效的施救、保护措施,避免车辆和第三者设施损失扩大。

4、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或交警到达现场处理后,按其指导处理。

5、保险公司查勘人员现场勘查后,对设施和车辆的损失分别进行定损;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设施,保险公司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损。定损完毕即可安排设备和车辆维修。

6、根据责任情况,与设备业主协商赔偿方式,签订赔偿协议,并相互留存联系方式。同时注意在保险公司未定损的情况下,不要随意订立赔偿协议或者直接进行赔偿,以免索赔时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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