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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湖北武汉:申请辞职领导不同意公司不批准怎么办?
来源:宋媛律师
发布时间:2017-01-12
浏览量:321
  1. 辞职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在双方均无违法违约事实时,劳动者有权利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三十天后离职。如有约定服务期,即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的服务期,则劳动者要支付对应时段的违约金。此处,注意是第三方的专项培训,且要有相关凭证,并依据为工作年限来按比例支付。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事由,比如未及时发放工资,未上保险等,则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辞职,而无需提前三十天;第三种情况是即时辞职,适用于用人单位未能为劳动者提供基础的工作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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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工作,提前三十天通知辞职,并不以单位的“批准”为条件,当然,在此过程中,劳动者也有义务办理工作的交接手续。对于恶意拖延,拒不提供离职证明,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由于单位的拖延为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可以主张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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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比较实用的提示:
    1提交辞职信,要留下证据。比如让接收辞职信的人写下签收的单据;或者用ems来快递辞职信,并留下签收回单;或者在谈话中取得录音证据等。总之要有证据说明,你已经提前三十天提交了辞职信,防止单位拒不承认。
    2离职交接手续,要做两份原件,交给单位一份,自己备份一份。以作为已经完成交接的证据。
    3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机很重要。申请仲裁,一定意义上意味着要和单位对簿公堂,失去和单位友好协商的机会,所以,建议前期尽量协商沟通,并充分取得上述证据,在完全无法和单位平等沟通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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