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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荒地征收赔多少
来源:宋媛律师
发布时间:2017-01-06
浏览量:257

目前,在关于国对荒地征收的补偿问题上,很多人不清楚农村土地赔偿的标准,就是不会算自己的补偿费,还有就是不了解土地赔偿的内容,通俗一点来说就是不知道哪些费用是给自己的,哪些费用是给村集体的。

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国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 费,标准如下:

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112285.aspx" title="宅基地" target="_blank" style="text-decoration:none;color:#297ACC;transition:all 0.2s;">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规定 另行制定。

土地赔偿的内容

赔偿款是一个不清晰的概念,它有四个部分构成:

1征地补偿费:由于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以赔偿款也归村所有。

2青苗费:主要和庭的承包面积以及种植的作物有关;

3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如果为改善种植条件而进行了一定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话,就应该获得补偿。

4人员安置费:农民失去土地后的生活补偿,可以是货币方式,也可以采用生活保险形式,以后者为主,也与庭农业人口有关系。

“关于国对荒地征收的补偿问题”,必须要搞清楚农村土地赔偿标准和土地赔偿的内容,赔偿标准可照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方式补偿,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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