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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上受伤怎么办?
来源:宋媛律师
发布时间:2017-01-03
浏览量:382

建筑工地存在着大批农民工,由于基本无劳动合同无社保保障,受雇于大大小小的包工头,工资支付无保障,而一旦发生工伤,包工头跑路,因无法证明劳动或雇佣关系而使索赔异常艰难。

建议:不能指着工友出庭作证 录音拿到工头说法

对于伤者来说,如果要向施工方提出索赔,必须证明两个基础事实:一是与施工方之间存在用工关系;二是在工作时摔伤造成伤害。

由于一般情形下,伤者与施工方和工头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劳动或劳务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一般以现金形式领取工资,也无法提供任何可以证明用工关系的材料,很多人甚至都说不清楚工地施工方的具体名称。事故发生后,也不会对事发现场情况留存任何证据,也极少会报警或呼叫急救车。

如果寄希望于工友能为自己提供证据,但由于建筑工地的工人流动性强,开庭时未必能出庭作证。即便工友愿意出庭作证,如果施工方施压于他们,考虑到生计,也未必愿意出庭。只能将证人证言作为辅助性证据,须要设法进一步收集证据,需要联系专业法律人士就取证或协商赔偿问题详细地给进行指导。

说法
焦点一:受雇于包工头 发生事故如何索赔?

建筑工程违法层层分包转包基本上是建筑行业存在的一个极为普遍的现象。建筑工地存在着大批农民工,这些人基本无劳动合同无社保保障,受雇于大大小小的包工头,工资支付无保障,而一旦发生工伤,包工头跑路,因无法证明劳动或雇佣关系而使索赔异常艰难。

我们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建筑工人在建筑工地干活时受伤,除包工头应承担赔偿责任外,将工程非法转包或分包给包工头的建筑公司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对于受雇于包工头的工人在施工时受伤,应尽早咨律师,并在律师指导下收集证据进行诉讼,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权益。

焦点二:签订“私了协议”后,能否再次提出索赔?

实践中,建筑工人受伤后与包工头或施工方私了解决赔偿问题的比例非常高。包工头急于一次性了结赔偿问题,担心医疗费用越花越多,而受伤工人身处异地有诸多不便,也急着拿到赔偿款回。因此,由于伤者的弱势地位,这样的私了协议往往对伤者极为不利。

《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私了协议有失公平,根据法律,伤者有权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该私了协议,并按照法定标准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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