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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婴儿的命运

作者:张英  更新时间 : 2011-11-29  浏览量:1306

一个婴儿的命运

    一个只有38天的婴儿(由于新生儿重度窒息、缺血缺氧性脑病)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静静地躺在四川省妇幼保健院7楼的重症监护室里。从出生到现在没有睁开眼睛看看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一眼,不是他不想睁开眼睛,而是她根本不可能、并且永远无法睁开眼睛看看这个充满着不负责任的世界,更不能够看看她的怀妊9月的、至她出生后就一直以泪洗面母亲和终日焦头烂额的父亲一眼。假如在高昂的治疗费下,她的生命可能延续,等待他的也将是高度智力残疾和永远无法翻身,无法吞咽(因为她到现在都没有吮吸反射)的残酷现实。她只有一直靠着静脉给付营养(但是她的幼小的躯体上,现在已经很难找到可以静脉穿刺的地方了),一直躺在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的ICU病房里,要么在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的高昂的治疗费下,一直延续目前静脉给付营养的状态下活着,然后在病痛的煎熬中没有知觉的等待死亡的降临;要么在等待院方同她的父母达成赔偿协议、随后达成放弃治疗的协议、院方撤除治疗设施后、这个婴儿的生命将在几个小时或者几十分钟的时间内内静静的死去而结束。无论怎样她都不可能看看这个给她带来灭顶之灾的世界。
   这个婴儿的命运是如此的凄惨不幸,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是四川省妇幼保健院一意孤行导致的。
这个   
   婴儿的母亲于2011年10月15日(在该院多次检查胎儿正常但是羊水过多)足月的情况下住进了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的产科待产。产妇曾文清及其丈夫陈友付在另院咨询在羊水过多、为了保证胎儿健康、应当以剖腹产为宜、以免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坚持剖腹产,但是医院拒绝了陈友付、曾文清夫妇的正当要求,在该院妇产科又进行了检查、发现产妇曾文清胎儿依然正常、只是羊水很多、产妇存在持续性不规律性腹痛,医院没有考虑羊水过多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只是考虑曾文清第一胎是顺产的问题,在没有告诉羊水过多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的情况下坚持要求曾文清顺产,并迫使陈友付、曾文清夫妇签字,陈友付、曾文法只好在同意顺产的同意书上签字。
    随后院方在曾文清不规律性腹痛出现后,给曾文清进行了数天的缩宫素静滴治疗(从来没有观察宫缩时间)纠正不规律性腹痛;但是在2011年10月18日7时20分宫口开大1指、先露3分,2011年10月18日21时40分宫口开大到2cm、先露3分、2011年10月19日7时30分在宫口开大又回复到1cm、先露3分时,产妇的规律性腹痛(临产状态和第一产程的特征)依然没有出现,缩宫素持续静滴数日,宫口开后在缩宫素依然无法纠正不规律性腹痛,并且在宫口开后依然没有进入临产状态和第一产程的严重情况下,院方在没有告诉陈友付曾文清夫妇可能带来的的严重后果(病历上没有任何告诉的记录)的情况下使用了催产素催产。
在催产素停用后没有继续观察产妇在停用后的腹痛状况(病历上没有观察记录),以便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在人工破膜后院方没有继续进行羊水形状的任何观察(病历上无观察记录),以便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在以上种种对胎儿不利的情况下院方应当考虑是否采纳产妇夫妇要求的剖腹产或者加强胎心音的听诊时间密度,每隔10分钟听诊一次,以便发现胎儿宫内急性缺血缺氧问题紧急处理,便于立即结束分娩。
   最后胎儿在2011年10月18日7时到19日8时半在院方没有进行高密度(是每隔一小时)听诊胎心音的情况下,最终导致了在19日8时30分突然从17时的148次、18时的126次ppm的正常胎心音下降到57至90次ppm的胎心音的胎儿宫内急性窒息缺血缺氧的状态,院方没有立即进行争分夺秒的紧急处理,而是在8时55分才进行麻醉,并且同样进行了院方原不赞成的剖腹产(再次强调分娩初期陈友付曾文清夫妇要求剖腹产,院方不同意)。
婴儿于2011年10月19日9时05分出生后,婴儿院方各项平分均为零分。13分钟平分1分,17分钟平分2分。产后诊断脐带绕颈一周,儿科诊断:1、新生儿窒息(重度);2缺血缺氧性脑病;3、代谢性酸中毒。
   现在该婴儿静静的躺在院方7楼的ICU病房里,什么都不知道的等待着不知道何时结束生命、离开她她没有来得及睁开眼睛看看的这个世界。
院方还认为没有责任,陈友付曾文清夫妇茫然无助的等待着小女儿的……
院方真的没有责任吗?
   假如院方尊重陈友付曾文清夫妇的选择进行剖腹产会导致这个婴儿这样的惨状吗?
   在羊水过多并且没有观察宫缩时间的情况下缩宫素一定能够使用吗?
  假如院方在进行各种治疗措施的情况下产妇曾文清的不规律腹痛不能得到纠正,考虑了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并进行处理,这个婴儿会出现这个惨状吗?
假如院方加强听诊胎心音的时间密度,难道不能够尽早发现这个婴儿的胎心音低于120ppm时,尽早手术进行剖腹产,这个婴儿会出现这个惨状吗?
   假如院方能够提前进行麻醉检查,在发现问题时,立即手术,这个婴儿会出现这个惨状吗?
   如果这个婴儿的父母坚持剖腹产是错误的,那么院方坚持顺产就能够保证这个婴儿的安全吗?没有保证。为什么最后院方依然采用这个婴儿的父母坚持的剖腹产的“错误做法”,在耽误许多时间的情况下,还导致了这个婴儿的惨不忍睹的惨状呢?
   假如这个婴儿要靠ICU病房的设施维持毫无价值的生命,高昂的治疗费可以上达千万怎么办,难道还要这个婴儿的靠打工维持生计的农民工父母陈友付曾文清夫妇承担吗?
   这个还来不及取名字(可能永远没有名字,她的存在只是活在她的父母悲苦的回忆中)的婴儿的命运为什么这样,难道医院没有责任吗?
  这个婴儿的父母陈友付曾文清夫妇欲哭无泪,他们凄苦的等待着院方一个说法。
    每个孩子都是父母心中的天使,是父母用血泪和生命换来的至珍至宝的亲和爱!在该案中,当母亲怀着十月怀胎的欢喜与痛苦,换来的是如此痛不欲生的结果,在所有的梦碎以后,我们从何唤来社会的公平和良知。
在医院种种不负责任的推脱和解说以后,谁来为孩子的生命买单,谁来为亲情买单!
    请大家评评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有没有责任,陈友付曾文清夫妇应该怎么办?

    张英   联系电话:15008490538

注:以上单位和姓名均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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