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原创 2016-12-06 11:22:23
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瞄准国外市场,纷纷走出国门谋发展,内资公司专为外资企业早已不是新鲜事了。但倘若不清楚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话,一旦准备的材料不足或材料错误的,不但浪费钱,还浪费时间,影响相关进程的推进。
内资企业专为外资企业要准备的材料
通常情况下,内资企业要转为外资企业的,需要到商务部专门的外资登记部门进行咨询办理,同时需要事前准备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如名称和住所不变更,不需要提交设立申请书中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和住所材料);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章程;
4、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并购);
5、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
6、新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和原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免职文件;
7、新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币种改为外币的需提交)
8、内资登记部门出具的迁出登记通知书(如内外资企业变更前后不在同一登记部门的还需要移交企业档案);
9、内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通过上年度年检,加盖公司印章);
10、如涉及其他事项变更的,需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11、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情况不同,需要准备的材料往往也存在一定差别,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准备相关材料。
倘若企业需要转为外资企业的,要是确实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走那些流程等事宜的,可以咨询或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处理,又或者直接到商务部专业登记部门进行咨询,省事省时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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