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如果员工同时有多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如何进行合并呢,下面以重庆为例子为你解答。
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
办理条件: 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需要进行合并的。
受理地点
主城区: 工、农、建、交、中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原双桥区:工商银行双桥区支行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
办理程序:
①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及合并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合并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书》一联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
②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在办理合并手续后,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凭证》两联,加盖业务章后,返还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