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由哪个机构执行的相关内容。
一、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由哪个机构执行?
涉外仲裁因其具有涉外因素,为慎重起见,有关涉外仲裁裁决、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执行由中级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具体地讲,在涉外仲裁中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财产保全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仲裁裁决的执行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其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在仲裁裁决的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国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如果证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但其所属辖区不是同一时,各辖区的人民法院均享有管辖权,其当事人分别向上述法院申请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法院管辖。当事人申请保全的财产,不属于同一法院的辖区时,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均享有管辖权,各法院因管辖权发生争议时,报请他们共同的上级法院确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由哪个机构执行的相关内容, 涉外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找法网,我们找法网将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一对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