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谁?
更新时间:2012-12-27 02: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新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它单位;所称个
新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它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耕地占用税实施细则》第四条对纳税人的认定又予以明确规定: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财税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