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 员工追款时被轧死
1月31日5时40分左右,车牌号为“豫QA9086”的大货车,在位于临渭区吝店镇街道北的一加油站加了500元的柴油后,车上两人领取了加油站赠的手套和毛巾,随后该车离开。见该车没有付钱,19岁的加油站女工李某忙去追赶,拍打车门示意对方停车。可该车却没有停,在驶离加油站北约四五米的地方将李某卷入右后车轮下轧死。此后,司机继续开车前行离开了现场。
加油站内的监控录像显示,事发时李某拍打着车门,追着车跑出了加油站。由于监控范围仅限于加油站内,所以此后李某究竟如何被卷入车轮下的,在监控录像上看不到。
声音:司乘称不知道出了车祸
据了解,当日驾驶车辆的司机叫时春力,车主叫宋新得。当天,二人从固市镇一料场出发准备去拉石子。
二人在事后接受警方询问时称,当时加完油后时春力没有下车,宋新得在加油站营业厅内呆了一会就上车离开。宋新得称自己忘了付钱,但二人表示对车祸并无察觉。当车行驶至蒲城境内、距事发现场近20公里处时,车主宋新得接到同行电话,被告知其的车轧死了人。随即二人在6时37分向蒲城警方报案。
争议:是事故还是刑事案件
据了解,渭南市交警支队临渭大队目前已将司机时春力刑事拘留。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以涉嫌诈骗将车主宋新得行政拘留。但据了解,交警部门认为该案是一起刑事案件,临渭分局刑警部门则认为应该是交通事故。
昨日,渭南渭临律师事务所律师易天社就此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认为,此案不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而是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司乘二人没有付钱,并在有人追赶拍打车门示意停车的情况下,将来人轧死。其间有两种情况,一是疏忽大意没有看到来人;二是过于相信自己能在不伤人的情况下驾车成功逃离,这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而如果经查二人有预谋不付钱并将追赶女工轧死的情节,那么此二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