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合理性审查原则在行政审判中运用的必要性

更新时间:2019-12-10 08: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目前大多数人认为,行政合理性原则不能适用于司法机关所主持的行政诉讼活动。理由主要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

  目前大多数人认为,行政合理性原则不能适用于司法机关所主持的行政诉讼活动。理由主要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确立了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原则,没有确立合理性审查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作为我国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然而不能适用于司法机关所主持的行政诉讼活动。从我国审判实践来看,法官基本上都是在适用行政合法性原则来审理行政案件。应当说这是基本上符合我们的现实需要的,这应当是行政审判的常态。但是问题在于,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些较为特殊的案件时,如果只是僵硬地适用行政合法性原则,就会在实际审判的过程中发生种种不合理的情形,往往判决的结果并不能为当事人所接受,甚至会出现根本不合情理的情况。行政机关也有可能借法院只能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幌子,利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肆意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因此人民法院适当地运用合理性原则来进行审查是必要的。

  首先,从程序的角度来看。程序合法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是因为随着个人在国家权力运行中主体地位的确定,行政程序不仅是实现行政目标的工具,更是制约行政权力滥用的重要保障。行政程序在此层面上,成为保证行政过程公正、制约行政权力滥用的重要保障。可见,程序法定对于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遗憾的是,我国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对行政机关的办事程序规定基本的原则和规则。即使在某些行政管理领域或者行政管理事项上,程序规则可能已经比较完备,但是在其他领域或事项上,依然停留在少有规则可循甚至无规则的状态。即使少数领域有程序规则,但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仍然有滥用权力侵犯相对人权利的危险。忽略法律程序规则的做法,把行政法视为行政机构手中凸现其国家本位的工具,而全不考虑自然公正或程序合法”。例如我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的事先告知程序并没有具体的形式规范和具体要求,行政机关对此往往有较大的行政裁量权。而这种行政程序裁量的存在及其裁量结果就其性质而言无疑是合理性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运用合理性审查原则来审查行政行为,可以弥补合法性审查的形式法治主义的不足,对行政机关的肆意和滥用职权等行为加以调控和矫正。在少有规则可循甚至无规则的领域,法官运用合理性审查的原则,可以从自然正义和正当程序的角度给当事人较大程度的权利救济。

  其次,在行政审判中运用合理性原则是对实质正义的追求,是克服僵化死板的法条主义的体现,是对形式法治主义的超越。在审判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的问题,在“合法”与“合理”之间很难作出选择。而现实中最大的问题在于形式法治存在着制度与现实的巨大紧张。对法院来说,最保险的办法是寻求制定法的明确规定,以之作为判决的唯一依据。当固守制定法的时候,有时显得苛刻而不近人情;而一旦没有法条的相应规定,对行政机关也对法院可能毫无羁束,尽管在现实中制定法常常能够为法律决定的正当性提供巨大屏障,但面对合法不合理的现象,法律决定的正当性不可能仅仅建立在形式理性的挡箭牌下,法院也很难以制定法有规定或者有缺陷为由,而拒绝实质合理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法院在审判中运用合理性审查的原则来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无疑是一种必要。因此人民法院在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互动关系上进行深化理解,并在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和司法监督的广度与深度上,适度加以调整,在司法视野从传统的形式上的合法性审查原则的简单执行,向现代的实质的合法性审查扩展,让现代司法审查理念在行政法官中得到萌芽并生长。

  第三、现行《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滥用职权”、“裁量明显不当”,对此进行认定,同样也离不开合理性审查,在审理过程中势必超越成文法的字面规定,以立法目的和精神、普遍的公平正义观念甚至常人的理性等标尺,对行政行为进行检验和评价。从法院自身的性质、地位以及司法的性质来看,适当地适用合理性原则会促进和保证公正的实现。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有必要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说法。运用合理性审查的原则来进行行政审判可以保证诉讼结果更易被诉讼当事人所接受。可接受的诉讼结果是各种合法性观念的共有之义,换言之,无论是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合乎实在法的规则或原则,还是要求行政行为必须与学理阐述的法律原则、社会价值、习惯或习俗相一致,所有的主张无非都在表达一种理念,即行政行为唯有符合一定的标准,才是可以接受的。

  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原则不能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在一些情况下,虽然表面上看来合法性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但是往往并不能解决问题,纠纷并没有得到实际的解决。甚至在一些情况下,只进行合法性审查不仅不能使纠纷得到最终的解决,就连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作用也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基于实际的需要,有必要在行政诉讼中确立行政诉讼纠纷解决这一目的。在我看来,如果确立了这一目的,在一些案件中就势必会运用合理性审查的原则,不仅达到纠纷解决的目的,还会使法院真正成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行政诉讼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2884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试用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分析交警部门悬赏偷拍违章取证的行为?
如果是交警部门悬赏偷拍违章取证的行为,当然属于不合法的,他应该通过正常的渠道取证,那才是合法的。
试用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分析交警部门悬赏偷拍违章取证的行为
如果是交警部门悬赏偷拍违章取证的行为,当然属于不合法的,他应该通过正常的渠道取证,那才是合法的。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是否违反审判原则
不违反,离婚案件属于身份关系的案件,有特殊性,即使原告没有主张分割财产,被告也有权提出分割。
不动产行政诉讼包括哪些
不动产行政诉讼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行政管理主要有哪些原则
行政管理主要有哪些原则
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中要怎么样撤诉
行政诉讼中要怎么样撤诉
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手机号码可以查询身份证信息吗?
法律分析:警察不能通过手机号码查个人信息。公安是可以查到登记人的身份的,除此之外,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查询的,这是个人隐私。除非公安部门办案需要才有权利查。公安民警
房子属于男方,需要女方签字吗?
房子在哪里的???是否已经过户
行政诉讼举证原则是什么?
行政诉讼举证原则是什么?
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男人玩弄了8年现在想分手,女方能要补赏金吗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分手补偿的相关事宜,因此当事人应该自行协商争取分手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
支付账单怎么追回被骗款
在生活中遇到转账被骗的情况,那么第一件事就是赶快报警,然后紧急联系自己转出账款的所属银行,申请资金冻结及撤回,从而挽救自己的损失,但是能否立即追回成功,就需要看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