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简单规定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之不当

更新时间:2010-04-14 21: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一、法律有关告知诉讼代理人权利的规定及司法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

  一、法律有关告知诉讼代理人权利的规定及司法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对检察机关来讲,检察机关在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都有一个告知被害人权利的问题,但就告知的范围,面临着下面几个问题:被害人有些什么诉讼权利?哪些诉讼权利需要委托诉讼代理人行使?是否所有案件的被害人都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是否对所有的被害人都要告知委托诉讼代理人权利?

  司法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对告知被害人权利存在两种做法:

  一种做法认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便只告知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案件的被害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其依据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规定。

  第二种做法认为法律并未规定告知的被害人限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所以无论是什么被害人,全部告知其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二、对两种做法的分析

  这两种做法,由于没有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确认,一直争议较大,不能统一,造成司法实践上的混乱。两种做法各有利弊:第一种做法,优点是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和附带民事诉讼权利一致,委托诉讼代理人能落到实处。不足是其他案件的被害人,如盗窃、诈骗、职务侵占以及人身未受到伤害的抢劫、抢夺等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没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使一大批案件的被害人失去了对案件的知情。由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仅对是否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作出了范围的规定,未直接规定被害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中的“诉讼权利”就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且该司法解释并不是对被害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的解释,故许多人认为,仅依此解释而限制诉讼代理人权利的做法的理由不充足。第二种做法,优点是实际上也起到了告知被害人案件知情权的作用。不足是在实践中导致告知的被害人范围过广,对未受损害及损害很小的被害人或已得到赔偿或者补偿的被害人的告知,甚至造成被害人的“第二次伤害”。如为接受送达告知书,而浪费路费、住宿费、邮费、电话费;浪费代书诉状费、委托诉讼代理人费;浪费了感情。这是因为法律并未规定告知的方式,检察机关为确保送达到位,一般电话通知到检察机关接受送达同时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路费、住宿费就不可避免地需要支付;有些被害人在未明了真实内容的情况下,出钱委托所谓的诉讼代理人,浪费了代书诉状费、委托费;有些案件的被害人在被犯罪行为侵犯其财产的伤害后,在司法机关告知其有所谓诉讼权利时点燃了救济欲望,但却被法律现实浇灭,且再次造成经济损失,有些被害人这时往往明显露出有种被法律玩弄的无奈表情。[page]

  笔者认为,以上的问题主要出在法律规定的过于原则、含混、粗疏。造成司法机关执行难,在保护被害人权益方面程序不当。其实:

  首先,告知所有被害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不现实不必要。因为,刑法第六十四条已规定,“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据此,犯罪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时,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都有追缴犯罪非法所得并及时返还或者责令退赔的义务,而不必由被害人另外提起民事诉讼。对未退赃的被告人,判决书在判决中都有继续追缴赃款返还被害人的判决。被害人如发现被告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可以申请法院随时追缴。对这种情形的被告人就不需要附带民事诉讼。同时,如通过追赃的方法还无法获得赔偿的情况下,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对未能得到赔偿的,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也是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利益的,因为在追缴无望的情况下,再进行诉讼也是无法实现其经济利益的,如其坚持要诉讼,人民法院也是受理的,这也保护了被害人的诉权。

  其次,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审查起诉阶段必须听取被害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的规定,为了保障被害人的权利,检察机关必须告知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对该处的“听取”是主动听取还是被动听取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如是主动听取似乎当用“征求”一词,对此,在以后的刑事诉法修改时应予以明确)。另外,在侦查环节、法院审理环节,公安司法机关都有保障被害人的权利的规定。如公安机关告知不立案的原因、应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被害人、法院收到起诉书后,应告知其可以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权利、以及受送达起诉书、判决书的权利;在公检法三机关,均应告知被害人有权申请回避的权利。

  三、国外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情况和我国的现状

  从上世纪六十年代起,英美澳及欧洲各国纷纷制定了有关保护被害人的法律。1985年联合国第40/34号决议通过的《为罪行和滥用权利行为受害者取得公理的基本司法原则宣言》指出,要强化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澳大利亚刑事诉讼法委明确规定被害人有获知侦查起诉、审判信息的权利,如司法部门应告知被害人犯罪调查的进展情况、犯罪嫌疑人的拟定罪名、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的理由、辩诉交易的情况、犯罪嫌疑人保释申请情况、有关庭审程序以及诉讼进展情况和信息等等。美国在对被害人的保护方面也很有特色,除了专门的《刑事被害人法》、《被害人权利保护法》之外,美国在一些特定的法律中还有保护刑事被害人权利的内容,而且具体、详尽,甚至具体到每一诉讼阶段被害人享有哪些权利、有哪些应知内容、负责告知义务的机构和人员等等。美国还设有被害人援助项目制度,被害人可以根据自己案件情况通过援助获得帮助。英国各级检察机关近年来也都成立了被害人办公室,专门负责被害人的人权保护工作,包括及时向被害人通报案件信息,及时向其通报诉讼的进展及效果,特别针对一些疑难案件,向被害人解释法律的适用。[page]

  而在我国,被害人的权利保护仅在《刑事诉讼法》中加以规定,并且内容过于简略,缺少操作性。基本上没有对告知人员、告知期限、被害人主动帮助的途径等作出具体规定,也没有就司法机关不履行保护被害人的程序的法律后果以及权利救济途径等加以规范,导致在实践中执行不力,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司法实践中,很多地方的检察院不听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未能很好地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的规定。有些法院对于不能或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不送达诉讼文书,未能很好地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关于法院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的规定。

  四、构建和完善我国的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

  笔者认为,应从立法和司法层面构建和完善我国的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

  1.制定被害人保护方面的法律。在刑事诉讼愈来愈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利益的时候,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应该引起各方的足够重视。法律的规定应使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落到实处。这方面可借鉴美欧等国家的做法,专门制定被害人保护法律。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应将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改为告知被害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其中规定,对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自己提起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应当将起诉书副本送达所有的被害人,并通知其有权参与法庭审理,判决书应送达所有被害人。被害人是否行使这些权利由被害人自己掌握、取舍、行使。

  2.立法上应扩大被害人对案件诉讼的知情范围。被害人是案件中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他们有权利知道更多的诉讼信息。被害人不仅在是否立案、是否起诉、是否判决等方面享有知情权,而且在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退回补充侦查、撤回起诉、法律适用、刑罚执行情况(包括假释、刑满释放、脱逃)等等方面也应享有知情权。

  3.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对案件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以及意见不被采纳时有获得救济的途径。对可能造成人身危险的应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在不采纳被害人的意见的情况下,被害人应有获得其他救济的途径。如向作出某种措施的机关的上级提出复议的权利。

  4.设立被害人援助项目。被害人援助项目,一是指法律援助制度,二是国家要设立国家公共基金。对法律援助措施要落到实处,不能流于形式,也不能设置过于苛刻的条件。对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应由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关进行证明,不能让被害人自己提供证明。对因受犯罪侵害而遭受损害的且又无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赔偿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应以公共基金的形式通过法律程序给予一定比例的物质补偿。[page]

  5.最高人民检察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司法解释。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部门应对全部被害人告知有关诉讼阶段的权利,注明有权自提起或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同时告知对案件的认定、处理等方面有何意见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检察机关有听取其意见的义务。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行政诉讼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53265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请问法律规定的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你好,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
委托诉讼代理人
您好!你可以请律师为你代书。
请问法律关于民事诉讼代理的规定是怎样的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诉讼的当事人如果是自然人的可以作为其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其近亲属、其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三个人合伙做生意,如何分配利润?
你好,三人可协商分配的份额
我骑电动车被撞了,如何赔偿
您好,建议及时报警
16岁可以在农业银行卡上预留号码
建议到工商银行营业厅询问办理
受害人自己把钱追回来后不敢取
如果钱款已被犯罪嫌疑人挥霍,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损失。同时,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在诉
有立案号在哪里可以查到案子
你好,这是看具体的案情,建议诉讼
儿子昨天下午被十几人打了已经报警第二天再去医院行吗
针对此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报警、申请伤情鉴定、寻求民事赔偿等。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应根据伤情严重程度、对方态度等因素综合考虑,通常建议首先报警并确保自身安全。
自己取消可以恢复
具体操作如下:首先,检查平台或应用内是否有“恢复”或“撤销”选项,若有,按提示操作即可。若无,尝试联系客服,提供相关信息请求协助恢复。若涉及合同或法律事务,建议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