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龙山派出所接110指令:有人在山东兴润建设有限公司海外劳务公司聚众闹事。接警后,龙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并立即向市局分工领导做出汇报。在副局长尹承民的直接指挥下,事态得到及时控制,违法嫌疑人被强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查,违法嫌疑人段红(女,29岁,仪阳乡王庄村人)的丈夫王彬与山东兴润建设有限公司海外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在日本务工期间从务工企业外逃,去向不明。2009年1月9日,肥城市人民法院判决由王彬的担保人王刚、陈兆明赔付兴润劳务公司违约金2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000元。接到判决书后,陈兆明之妻张秀云(女,50岁)与段红组织人员在兴润建设有限公司海外劳务公司无理取闹,并昼夜吃住7天,多次劝阻无效,其行为严重扰乱了该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
目前,张秀云、段红已被依法治安拘留。